谢榛《四溟诗话》,明七子论诗之要籍。其言情景相因、自然为妙,颇能救摹拟之弊。今录四则。
其一。凡作近体,诵要好,听要好,观要好,讲要好。诵之行云流水,听之金声玉振,观之明霞散,讲之独茧抽丝。此诗家四关。使一关未过,则非佳句矣。
其二。诗有四格,曰兴,曰趣,曰意,曰理。太白《赠汪伦》曰:“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汪伦送我情。”此兴也。陆龟蒙《咏白莲》曰:“无情有恨何人见,月晓风清欲堕时。”此趣也。王建《宫词》曰:“自是桃花贪结子,错教人恨五更风。”此意也。李涉《上于襄阳》曰:“下马独来寻故事,逢人惟说岘山碑。”此理也。悟者得之,庸心以求,或失之矣。
其三。诗有天机,待时而发,触物而成,虽幽寻苦索,不易得也。如戴石屏“春水渡傍渡,夕阳山外山”,属对精确,工非一朝,所谓“尽日觅不得,有时还自来”。
其四。作诗本乎情景,孤不自成,两不相背。凡登高致思,则神交古人,穷乎遐迩,击乎忧乐,此相因偶然,著形于绝迹,振响于无声也。夫情景有异同,模写有难易,诗有二要,莫切于斯者。观则同于外,感则异于内,当自用其力,使内外如一,出入此心而无间也。景乃诗之媒,情乃诗之胚,合而为诗,以数言而统万形,元气浑成,其浩无涯矣。同而不流于俗,异而不失其正,岂徒丽藻炫人而已。